(一)热爱教育事业,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和服务意识,工作积极主动、责任心强,有团队精神,服从学校安排。
(二)普通话标准,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、教学组织能力,善于激发孩子思维能力。
(三)具有较强的亲和力,善于调动课堂气氛,讲课生动活泼,知识面宽广。
(四)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持有教师资格证,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工作经验者、能力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条件。四、工资待遇:
(一)按国家规定缴纳的社保。
(二)按规定纳入劳务派遣,工资按规定发放。
(三)参与课后延时服务,享受课时劳务补贴。
(四)享受规定的周末、寒暑假、病假、产假、婚丧假。